国家保护动物,指由我国政府及相关团体保护、监管的珍稀野生动物,包括国家一类野生保护动物和二类野生保护动物。
这些动物的保护是获得国际社会广泛共识的,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型民生工程,它关系到我们和生态和谐、人与自然和谐、文明发展等多方面因素的协调,更关系到我们人类的未来。
保护野生动物是一个国家和全社会的恶共同责任,要让广大人民群众意识到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,必须大力普及保护知识。
在家庭、学校等场合,应引导普及保护知识,培养孩子们的保护意识,这不仅有利于培养下一代懂得保护生态和自然资源,更有利于推进全民保护意识的转变。
在行动上,广大群众要从我做起,从不捕杀、不贩卖、不采集、不食用这四方面入手,争做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员、志愿者、督促者。
只有我们共同努力,实现人类和野生动物和谐共处,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