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,子女教育支出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继续优化调整。据财政部、税务总局近日发布的文件,子女教育支出的专项附加扣除范围继续扩大,最高扣除额度也有所提高。
根据文件的规定,子女教育支出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包括了公办学校、民办学校的学费以及相关杂费、数字化课堂等方面的支出。其中,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扣除标准的2倍计算。
2019年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最高为1.2万元/年/生。这意味着,如果家长在2019年为子女支付了1.2万元以上的学费和相关费用,可以在今年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获得相应的税前扣除,达到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目的。
对于有多个子女上学的家庭,上述标准可以进行累积。例如,有两个小孩同时读书,家长在2019年支付的学费和相关费用总计为2.5万元,那么家长可以获得的专项附加扣除额度为2.4万元。
此外,需要注意的是,子女教育支出的相关凭证需要妥善保管,备查不漏。同时,不少家长还可以通过社保、公积金等途径获得子女教育支出方面的税前扣除。这些措施使得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更加个性化、多元化、公平化,有助于降低广大纳税人的税负,促进全社会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