征求意见是政府公开征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和建议的一项制度,是加强民主监督、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信任的重要渠道。对于提出的意见或建议,政府部门一定要认真对待,并做出合理回复。
对于征求意见的回复,尤其不能简单回复或者敷衍塞责,必须要全面、具体、清晰地回答,以此来保障公众利益和合法权益。具体来说,建议采用以下几个步骤进行:
第1步:梳理意见和建议
政务部门需要根据征求意见情况,对意见和建议进行详细的梳理。针对每个意见和建议,进行分析研究,看哪些意见和建议可以采纳、哪些可以部分采纳,哪些不可行。
第2步:形成回复意见
政务部门需要根据对意见和建议进行的分析研究,形成针对不同意见和建议的回复意见,具体回答公众的提问。
第3步:及时回复
政务部门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,及时回复公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,回复内容应当使人民群众及时了解行政机关的决策依据和行政作为,保障了公众的诉求。
征询意见不是简单的形式,回复不是敷衍,并跟进落实,才能真正增进政府与民众的互动、深入推进改革开放,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