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由财政部、税务总局联合发文,提出对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给予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。这一政策作为个税改革的一部分,旨在帮助有3岁以下婴幼儿的家庭减轻生活压力,同时鼓励生育政策的贯彻落实。
据悉,3岁以下婴幼儿的照管人员包括具有相应婴幼儿护理、保育岗位从业证书的人员、在托幼机构从事婴幼儿照护工作的人员等。对照护人员的认定,由税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认定。
此次专项附加扣除的最高限额为12,000元。具体计算方法为:按照婴幼儿的个数,每个月可扣除800元。如果婴幼儿属于残疾人群体,则可再增加扣除限额。
这一政策的实施,为有孩子的家庭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。不仅可以在税款方面减轻负担,同时也能更好地保障孩子的生活质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