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经济适用房是政府给予低收入家庭购房补贴的一项福利政策。符合条件的居民可以申请购买价格较低的房屋。
申请条件
- 申请人必须是本市户籍居民且年满18周岁;
- 申请人和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不存在任何房产;
- 申请人及其配偶、子女名下的汽车所有权不得超过一辆;
- 申请人及其配偶账户存款不得超过当年度我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2倍(或配偶存款不得超过5倍)。
申请流程
- 填写《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》并加盖现单位公章。
- 提供申请人及其配偶、子女名下房地产现状证明;
- 提交申请人及其配偶账户明细证明,银行流水证明。
- 将《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》及其他申请材料提交至上海市住房保障中心。
审核流程
- 严格审核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情况,如发现虚假申报将取消其购房资格,直至列入失信名单;
- 审核通过后,政府将根据家庭月收入,确定适用的购房补贴金额;
- 政府按照拟出售房源情况,确定申请人所购房屋的房号。待房源表彰后,有购房意向的申请人申请抽签,中签者即可按照政府规定购买房屋。
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居民可以参加政府支持的租赁住房计划,享受市内千余个共有产权租赁房源。有需要的市民可以前往当地公租房管理机构进行咨询和申请。